沿湖城原業委會晾出收益明細 8年廣告進賬90萬
原標題:沿湖城原業委會主任出面釋疑,晾出廣告收益明細——
原業委會8年廣告進賬90萬
核心提示:沿湖城小區業主,對小區電梯及公共部位的廣告收益去向,提出了質疑,認為這筆收益,本該屬于小區業主共同所有,但小區業委會,一直未對收益的收支情況進行公示。連日來,大慶晚報陸續刊發多篇稿件,報道了此事。
10月19日,大慶晚報以《沿湖城業主欲組團訴訟維權》為題,再次對此事進行了報道。文章刊發當日,在沿湖城物業相關負責人的協調下,該小區上一任業委會徐主任,出面對此事進行了解釋。
那么,這筆巨額的廣告收益到底用在了哪里?是否還有結余?對此,徐主任晾出了近8年來沿湖城公共部位廣告收益的明細賬。
事件回放 業主質疑收益去向
今年9月份,家住沿湖城小區的于先生反映,小區的電梯廣告收益一直是一筆 “糊涂賬”,小區業主對該筆收益的收入和支出的情況并不知情。
向小區物業咨詢這筆費用時,得到的答復是:電梯廣告的收益,與物業無關,都是業委會在收取。
王女士說,她也在小區業主群里反映過這件事,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,沒有人站出來給出合理解釋。王女士認為,這么多年來,這筆數額不菲的收益去向一直是個謎。
對此,沿湖城小區業主強烈要求,收取電梯廣告費的業委會應及時將這筆費用的收支明細進行公示。
對于小區居民的訴求,記者咨詢了沿湖城物業工作人員。據該物業管理三處一劉姓工作人員介紹,電梯廣告的費用一直都是由業委會收取的。
由于業委會與物業處于平等地位,物業對這筆費用的收支明細也不過多干涉,所以,物業對這筆費用的收支情況并不明了。
而據小區另一業主說,小區從2018年換屆選舉到現在便沒有業主委員會,那么,已經過去3年時間,這筆廣告收益到底是誰在收?
住在沿湖城尚水灣的張先生則表示,說是廣告收益歸業委會收取,但從新樓剛建成到現在,他從未見到對這筆收益收支情況的公示。
記者進一步采訪時,從承包沿湖城小區廣告位的傳媒公司了解到,該小區有80部電梯,按照每部電梯有4塊廣告展板算,每塊展板每年宣展費用1000元,不算其他公共部位的廣告收益,僅電梯廣告這部分收益,就近30余萬元。
大慶晚報分別以《沿湖城電梯廣告收益去向成謎》《沿湖城80部電梯“收入”不菲》《沿湖城業主欲組團訴訟維權》為題,報道了此事。
出面釋疑 公布收益收支情況
報道刊發后,由于當時收取這筆費用的業委會已經于2018年期滿到屆,記者幾經輾轉未能與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系。
在10月19日,針對這件事,記者再次刊發報道后,事情出現了轉機,沿湖城物業總經理助理與記者取得聯系,表示立即協調上任業委會主任,把這件事向小區業主講清楚,并公布近幾年來,該小區公共部位廣告收益的收支情況。
談及這筆收益,沿湖城小區上一任業委會徐主任介紹,她們這屆業委會是2013年組建的,由13位業主組成。
小區的廣告收益,大致分為兩部分。
一樓公共部位所張貼的廣告展板,稱之為大堂廣告,這部分廣告,與廣告傳媒公司所簽訂的合同,起止時間是從2013年5月份,到2021年6月份,8年共計收益34萬元。
另外一部分廣告收益,就是電梯廣告,這筆費用是從2014年開始收取,每年8萬元,到今年,廣告收益是56萬元。
按照徐主任所提供的賬目,從2013年到2021年,沿湖城小區的廣告收益是90萬元。
另據徐主任介紹,到2018年,她們這屆業委會期滿,除去所有支出,在業委會出納處,尚存11萬余元。
從2018年開始,由于小區沒有業委會,由她與廣告承包商代簽的合同,所收取的費用,一直暫存在沿湖城物業,共計36萬元,除去購買籃球架和相關修繕費用,目前,還剩余33萬元。
按照徐主任的統計,目前,這筆廣告收益,還剩余44萬元。
針對業主質疑廣告收益沒有及時公示的問題,徐主任說,每年都會有收支公示,張貼到小區每個單元門上,可能是大多數業主并未在意。
在徐主任提供的2013年,收支明細賬目中,記者看到,支出的費用包括巡邏費、上網費、通訊費、辦公用品、乒乓球賽獎品等,其中,僅通訊費一項就7000元錢。
此外,這屆業委會還與物業約定,廣告收益的10%交給物業作為公共部位的維護修繕費用。
“自2018年開始,小區就沒有業委會,可廣告還是一直在做,難道是免費的嗎?”對此,有小區業主提出質疑。
針對這個問題,記者在徐主任提供的合同中,得到了答案。
此合同有兩處補充協議,分別是在2019年5月和2020年6月簽訂,在代辦人處,仍是由于上任業委會徐主任代辦簽字的。
對此,有業主表示,既然上屆業委會在2018年便已經期滿,在這種情況下,上一任業委會是否還有權代替所有業主簽訂廣告宣傳合同呢?
收益結余 由下屆業委會決定
現在我市的小區,都會有物業公司來管理,而且,還會成立業委會,看到這里,您是否弄清楚了一個問題:小區業委會和物業到底是什么關系呢?為何小區內的廣告收益是由業委會收取呢?
據記者了解,業委會與物業公司,是相互制衡、相互自治的關系,物業公司提供對小區的專業性管理,而業委會是業主自發成立的,對物業公司的服務提出意見,業委會與物業公司有一定的法律關系和經濟關系。
業委會的主要作用,就是監督物業公司哪里有做不到位的,發現后會及時跟物業公司反饋,同時,業委會也是業主的代表,業主有意見,也可以通過業委會來反映。
對此,沿湖城物業總經理助理說,物業和業委會是平等關系,由于小區公共部位歸全體業主所有,所以,相關的廣告收益也是由業委會收取,和物業無關。
至于上任業委會期滿到屆,還有一部分剩余廣告收益,也是由業委會提出暫存在物業公司的。至于下一步,這筆費用如何使用,還要等到新一屆業委會成立后,由新業委會來決定。
完善機制 監管不能只靠業主
那么,小區業委會是怎么組成的?又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?又該由誰監管呢?
據黑龍江油都金城律師事務所關律師介紹,業委會屬于自治組織,所以,不歸屬于任何部門管轄,而業主委員會的管理人員,是該小區業主共同選舉出來的該小區成員,受到全體業主監督,并且有權罷免,任期滿了之后,就需要開展業主大會,再次民主選舉出下一屆業委會成員。
根據《民法典》規定,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,選舉業主委員會。業主大會、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,依照法律、法規的規定。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、居民委員會,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,給予指導和協助。
一般情況下,業主委員會有兩種產生方式:業主委員會由小區全體業主投票選舉產生;根據小區業主大會,議事規則約定的規則,進行選舉產生。
業主委員會通常為5-11人,也可以根據小區情況,在議事規則或管理規約中,對委員人數進行約定。
那么,業委會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?據關律師介紹,業委會有權利召集業主,舉行業主大會,并有權利決定修訂業主公約、章程等。
業委會還是所有業主的代表,可以代表進行物業管理企業的選聘,簽訂物業服務合同,可以監督公共建設、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等。
業委會有向業主大會報告工作的義務,有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、接受廣大業主監督的義務,有協助物業管理企業落實各項管理工作的義務,還有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機構的監督指導義務等。
現實中,業委會很大程度上,是在履行業主對物業公司的監督,而業委會一旦成立,由誰來監管業委會呢?
對此,關律師說,監管不能只靠業主,轄區居委會、街道辦,也應該主動承擔起監管責任,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,對于各小區業委會的內部規定和舉動,要定期審查,及時制止那些違法的條款和行為。
此外,業委會的決定如果侵害了業主合法權益,受侵害的業主,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。
大慶晚報記者 莊文偉